贝斯学了快1个月之后,虽然依然是磕磕绊绊的新手小白,但我有远大的理想,我想要组乐队!
虽说目前这还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,但我开始看起了一些青春少女乐队的故事。于是昨天晚上就看了电影《琳达 琳达 琳达》。
看完后我不禁感慨,所谓的青春,就是在漫长的,无聊的,无所事事的,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的日子里,和伙伴们去做一些无意义但热血的事情!而变成大人后,无聊的日子还是无聊的日子,但已经没有时间精力去做无意义又热血的事情,也聚集不到伙伴们了。
只有还在热血地做着无意义的事情的人,才是有趣的人。而我们都渐渐被社会变成了无趣的大人。
如果能穿越到2005年,电影上映的日子,也是我的青春期时期,我也想要和女孩子们一起组乐队!我们的目标是:武道馆live!
然而伴随着我的青春走过的,是追星。真实的2005年,我把自己那混沌的发出黑色光泽的青春,全部交给了杰尼斯,而多年之后又不值钱地碎了一地。
几年前我读了那本《偶像失格》,对于有发育障碍的十几岁的女主来说,追星就是她的生活的“脊梁”,她的生活的全部动机和感情依托,都放在她追的男爱豆身上。看完小说后我说,“追星,是对一个虚渺不现实的人的单方面的感情依赖和付出,是那么坚强强烈但又那么脆弱易碎的感情”。
现在想来,这也是一种极其自私的爱,甚至是一种自恋。但这种无法定义的感情,却又是一个人青春的最沉重的一页。
去年到今年,我开始看起了女团,并戏称追星的尽头就是要搞女团!从XG到Hana(选秀节目no no girls太感人)再到最近开始看起了乃木坂46的6期生。我从一个追星少女,变成了守护少女们的青春的大人。
上周从Rare book school回来后,一周都无心工作和生活。随着气温升高,最近更加没有动力做任何事情。夏日的午后是漫长的,是静止的,是永恒的!
如果在这样的午后我能忽然穿越回到2005年,哪怕只有一天,只有2个小时。在同样炎热的多伦多,和朋友坐在学校附近的公共图书馆门外,无所事事有一搭没一搭地说:好无聊啊。是啊,好无聊啊。好热啊。是啊,太热啦!太阳高高的,知了在知知知地叫。
开始怀念这种慵懒无聊的日子的时候,说明青春早已经从我的手上溜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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